基层优秀政法干警个人先进事迹
XX,男,XXXX人,中共党员,1982年12月出生,1999年12月-2015年12月在部队服役,201x年12月份进入XX镇司法局工作。三年多来,他始终坚守在乡镇司法所工作一线,忠诚为民,任劳任怨,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书写着平凡而又不寻常的人生篇章,用实际行动赢得了领导的肯定和老百姓的赞誉。201x年、201x年连续两年被评为“XX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先后获得“全区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
他勤于学习、苦练内功。作为一名军转干部,为尽快熟悉新的工作,在工作之余就会随时学习,潜心钻研,认真学习相关法律业务知识,同时,注意把书本中的理论知识、法律知识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通过学习,他从一个“门外汉”变成了业务骨干。在认真学法的同时,还把宣传贯彻法律法规当作重要职责,利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全面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
他不畏辛苦、化解矛盾。基层工作复杂琐碎,很多矛盾纠纷都落到乡镇和村居中来。XX同志始终不忘自己的职责,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他的身影,用他的真心和耐心化解矛盾纠纷。仅201x年就协助镇村调处各类民事纠纷40余起,其中20起签订了书面协议,真正做到了“小事不出居委,大事不出乡镇”,将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当地社会的稳定。
他坚持原则、认真细致。社区服刑人员既不像监狱里的犯人,也不像社会上的其他公民,既要管得住还要矫正好。在工作中,他始终坚持原则性,又兼具灵活性,大力推行“三个一”工作法,即“一人一档”,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建立独立档案,形成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帐;“一人一矫正小组”,对每名社区矫正人员及时确定矫正小组成员,充分发挥乡镇、村居管理网络的作用;“一人一矫正措施”,根据矫正对象的特征和罪名制定不同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措施、计划,有针对性地去教育、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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