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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医院建设管理制度

  智慧医院建设管理制度为了推进我院智慧医院项目建设,完善与强化建设约束机制,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对违规的建设公司予以处理,以防范缺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端正服务态度,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智慧医院驻场工程师(以下简称驻场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上下班时间与我院职工一致,上班迟到或早退10分钟内每次扣50元,11-30分钟内每次扣100元,超过30分钟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300元(不足1天按1天算),节假日工程师需保持电话畅通,不得拒接电话,漏接需及时回复并说明原因。

  第二条任何驻场人员调动或离场,必须及时报告信息科并妥善办理工作交接任务,驻场人员离场未及时上报,每次扣项目负责人200元,若造成损失者,由项目负责人负责赔偿。

  第三条若因驻场人员失误造成医院出现初期火灾、火险及医院财产被盗的情况,当事驻场公司负有一定责任,并根据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条在对外工作中,严格按照医院签订合同、协议严格执行,凡未按医院签订的合同、协议执行者,扣罚驻场公司责任人500元,并对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一切责任;导致经济犯罪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驻场人员不服从安排,不听从指挥,违者每次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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