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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制度

  文件和记录的管理制度为保证我矿安全标准化文件与资料在安全标准化系统运行中,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的变化,及时给予修订或废除,依据安全生产管理的需求及时建立、更新标准化文件与资料,以防止使用失效或作废文件。

  特制定本制度。

  1、矿山各部门科室职责1)安全科是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和资料的主控部门,负责组织安全标准以及程序文件的编制、修改、发放、回收和管理。

  各有关部门科室均需予以配合。

  2)外部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由相关部门科室识别、控制,安全科备案。

  3)各使用部门科室应加强对标准化文件的识别和保管。

  2、标准化系统文件的编制程序1)本的安全标准化系统文件分类为:(1)安全标准。

  (2)程序文件。

  (3)外部文件,包括:法律、法规、法令、标准、规范、规程、设备(材料)技术资料、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下发的文件。

  (4)安全记录。

  2)标准化系统文件的标识各部门科室应及时对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下发的文件加以识别,以保证制定标准化文件的适用性、有效性。

  3)标准化系统文件的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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