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三个一”工作体系
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今年以来,xx县委编办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首次纳入对违反机构编制管理规定行为的处分规定为契机,聚焦“工作运行流程、负面案例清单、协同监管机制”构建“三个一”工作体系,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不断强化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持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一、完善一个于法有据、科学规范的机构编制工作运行流程
一是全覆盖,确保没有遗漏。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与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编委一次、二次会议精神结合起来,深刻学习把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增对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处分内容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含义,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全面修订完善县委编委工作规则、编办工作细则,规范编委会、编办室务会议事规程,并对日常工作运行流程进行细化、具体化、量化和图形化,实现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
二是全链条,明晰制度环节。出台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程序的实施意见和内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通过规范明晰xx条措施,进一步明确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x个环节办理流程和操作细节,用xx项要求进一步具化各科室对应xx个环节的职责分工和工作规范,特别是认真把握“论证”在机构职能动态调整优化中承上启下的作用,整合优化全链条流程,形成闭环工作体系,以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
三是全要素,提升标准规范。重塑和完善机构编制业务工作运行流程图,明确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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