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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两官”履职评议工作纪实

法官、检察官定期上台“应考”

  “司法公正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依法履职,创新监督,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加强对“两官”的任后监督,促进司法公正,从201x年开始,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司法监督的新途径,首次尝试将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列入履职监督对象,连续三年开展“两官”评议工作。
  精准选取评议对象,夯实履职评议基础
  “当县人大评议组宣布我‘中奖’了,现场响起阵阵掌声,同事纷纷恭喜我。因为没有先例,心中还是十分紧张的,我足足花了一周的时间准备自查材料。”回忆起201x年9月县人大常委会刚开始组织开展履职评议时的场景,xx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xx说。
  “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法官、检察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能够有效解决‘两官’任后监督一直处于‘真空’状态现象,促进他们更好地提升司法能力和队伍素质。”xx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毅坚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提出,同时指出“人大作为法定的监督机关,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任何时候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也是xx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任命的法官、检察官进行履职评议的初衷。”
  结合“两官”员额制改革工作情况,xx县人大常委会迅速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外出学习,认真研究,通过了《关于对部分法官、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评议的实施方案》,将评议对象的范围限定在已纳入员额管理、任审判员职务满两年的员额法官,同时,明确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人选,确保评议工作公平公正。
  认真走访详实调研,确保履职评议效果
  “画像要像本人,不能形式主义走过场,要科学设计评议流程,比如案件评审的过程邀请法律专家参加,座谈走访时要广泛听取意见,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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