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联想科技园有限公司车辆管理规定一、管理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切实保证最大限度的满足业务需求,合理分配公司车辆,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深圳联想科技园有限公司、执委会成员控股公司、企划办及科技园公司领导。
1、四辆汽车包括:大霸王车(两辆)、皇冠车、凌志(集团执委会成员控股公司领导专用。
2、公司专职司机:3、公司所有用车员工:三、管理原则:1、公司车辆均由综合管理部统一调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私自调度使用公司车辆。
2、司机在没有《用车申请表》或未经综合管理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私自出车。
3、公司本着先业务需要、先急后缓、统筹兼顾、酌情而定的原则安排使用车辆。
4、公司原则上不批准任何私人性质的用车(特殊情况除外),私家车公司不报销其费用。
四、用车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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