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发挥好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是新时代人民政协的新方位新使命。
新中国成立以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机构的定位,先后在中央文件中被表述为“各党派的协商机关”“民主协商机构”“专门协商机构”,表明了我们党对人民政协功能定位认识的不断深化。
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首次提出,“人民政协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确定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的根本遵循。
今年9月,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5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要求人民政协“充分发挥专门协商机构作用,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广泛凝聚人心、凝聚共识、凝聚智慧、凝聚力量”。
作为专门协商机构,人民政协“专”在哪里?人民政协具有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具有职责专业性强、协商专业性强、组织专业性强的特点。
职责专业性主要体现在,人民政协是“专门”从事协商的机构,开展的是专业的、全程的、制度化的协商活动。
人民政协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协商对话,有效形成最大公约数。
协商专业性主要体现在,人民政协开展协商具有专业平台、专门制度。
通过搭建机制化、常态化平台,形成协商议事工作流程、规范、原则等,综合运用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等多种方式,确保协商效率高、效果好:通过巩固提升程序化水平,优化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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