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教育局关于严格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精神,持续规范我市校外培训(包括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行政审批即日起,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
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和面向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不再审批、批准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分支机构。
暂停受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设立审批事项,暂停受理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分支机构设立审批、批准事项,待明确主管部门后另行明确。
办学内容变更事项,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办理。
对现有学科类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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