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组织部门在干部日常监督中存在事后监督较多、事前监督较少,过于笼统的规定多、可操作的规定较少等问题。
1.加强区管领导班子日常监督不够经常。
掌握领导班子运行情况渠道比较单一,主要依靠巡视巡察反馈、年度考核等手段,对班子内部运行机制是否顺畅、议事决策制度是否落实等监督检查不多,少数单位党委(党组)对规范班子运行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在贯彻执行上还有差距。
一方面,议事决策制度落实不够规范,少数党委(党组)对“三重一大”制度理解把握存在偏差,片面认为“三重一大”事项仅限于大额资金使用。
比如,202x年区统计局未将重大事项决策、干部任免等纳入党组“三重一大”研究讨论范畴。
另一方面,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有的片面强调民主,大事小事都上会,议而不决、效率低下;有的又过分突出集中,主要负责同志在班子中变相搞“家长制”一言堂,决定重大问题往往率先定调。
比如,202x年9月21日,区档案馆班子会研究讨论区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会前没有说明候选人要求,会后也没有形成人选推选结果。
202x年3月30日,区科技局党组会议商议公务员编制事宜时,党组书记首先提出建议,其他班子成员表态达成一致意见形成集体决定。
2.强化对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不够全面。
区委组织部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的主管部门,侧重于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日常监督上方式方法不多,存在覆盖面不广、深入性不够等问题。
一是干部“八小时之外”监督手段不多.202x年开展区管干部社会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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