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法院关于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方面的基本情况麻城市家事法庭201x年被共青团中央、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青少年维权岗”,201x年家事法庭调解员谭燕玲被全国妇联授予“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201x年家事法庭被黄冈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黄冈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评为“先进单位”。
我院家事法庭被授予湖北省第三批法治建设示范单位,黄金桥法庭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一、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妇联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建立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通知》近年来,麻城市法院始终坚持法理与情理的深度融合,一方面做好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一方面主动到市妇联、教育局,与相关负责人就当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共同面临的形势,积极交流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努力拓展交流合作途径,谋划合作内容,为引导群众理性正确处理家庭矛盾纠纷奠定基础。
积极参与到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保护行动中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二、加强诉调对接,推进家事审判方式改革麻城市法院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家事审判中。
设立家事审判专业合议庭。
以“1+2+n”模式设立家事审判专业合议庭,一名负责人,两名法官,N名人民陪审员,抽调审判经验丰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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