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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

  湘潭市优化营商环境28条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竞争力,努力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一)深化“马上就办、最多跑一次”改革。

  推进“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只上一张网、只看一张表、只进一个厅、最多跑一次”,“一次办”比例达到85%以上;整合政务平台资源,建立统一的湘潭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推行网上审批和服务,实现一网通办、异地可办,“网上办”比例达到70%以上。

  优化审批服务流程,统一事项办理标准。

  (责任单位: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完成时限:201x年12月)(二)压缩企业开办和注销时间。

  新设立企业所有开办手续3个工作日内完成。

  其中:设立登记2个工作日、印章刻制0.5个工作日、首次申领税务发票0.5个工作日内完成。

  符合法定条件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工作3个工作日内完成。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完成时限:201x年12月)(三)实行“多评合一”“多审合一”“多规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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