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经理部安全生产责任书为了加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保护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保护财产安全,顺利实施项目安全施工生产,河南省大河筑路有限公司(甲方)与项目经理部(乙方)特此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乙方在施工中必须做到: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制定的《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施工,认真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中有关安全的要求,保证圆满实现本项目的安全文明生产目标:杜绝重伤和死亡事故,轻伤事故不突破2人次/年,年度内不发生一般安全事故,实现“安全年”(可根据业主规定填写)。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
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三者的相互关系,做好三者关系的平衡。
3、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
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各施工队长为安全工作直接负责人。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
项目经理部必须设立专职安全员,负责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施工队必须设(或兼职)安全员,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检查工作。
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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