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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加强对我国住宿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

  建议加强对我国住宿业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一、选题背景近几年,我国的在线旅游OTA(Online Travel Agency)平台(主要以美团、携程、飞猪、同程、去哪儿等5家头部企业为代表)发展迅猛。

  一方面为群众出行、旅游、住宿等提供诸多便利,另一方面,我国的旅游消费代理模式已经被线上OTA平台模式所取代,成长为掌控我国旅游经济发展和实体经济“命门”的重要企业。

  平台与行业经营主体本应该是平等互惠互利的商友关系,但OTA平台通过隐性霸王条款、控制流量、单方要求提高佣金等手段对住宿业经营主体进行干预,甚至影响到我国个体住宿经营主体的生存问题,亟待高度关注。

  二、存在的问题(一)OTA平台企业与住宿业经营主体双方的关系存在严重不平等。

  当前个体住宿经营主体的房间销售订单80一100%均来自OTA平台。

  各OTA平台的霸王手段常见以下几种:

  一是以流量为筹码,要求经营商家报价不高于其他平台最低价。

  通过爬虫系统抓取各商家内网系统报给各平台的底价进行比价,逼经营商家给出价格优势,否则限制其流量,让经营主体接不到订单。

  二是随意通过技术手段修改商家房源价格。

  根据平台需求,任意开启签约商家已关闭挂牌房源信息或通过“调价助手”滥用算法分析,修改房源价格。

  商家常常发现出现溢价房(指网络平台通过其特有的资源、优势等要素,实现的销售价格超出其原有价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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