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一是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以及市委五届五次全会精神,中心组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集中研讨交流XX次,引导企业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国资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202x年学习安排》,进一步细化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研讨交流学、联系实际学等学习措施。三是坚决扛起意识形态工作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要求定期组织实施党委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研究,分析研判当前面临的风险挑战,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工作督查,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二)提升党建工作质量,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一是深入开展党建品牌创建活动。指导监管企业围绕中心工作,立足职责使命,用好红色资源,积极开展“一企业一品牌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活动,通过培育选树先进典型,讲好党建故事,努力打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富有特色的党建品牌。二是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完善党员发展计划申报、审批、培养、考察、转正等程序,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票决制、评议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三是完善基层组织建设。制定印发《市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市国资委出资企业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为做好全市国资系统基层党建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四是抓牢抓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坚持定期研判,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及时分析研判国企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按照要求定期报送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对所属企业和监管干部是否有违反党的纪律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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