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内生动力,提升工作水平,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以实干比高低,评绩效论奖惩,从根本上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行政事业及工勤人员,共计xx人。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
三、考核内容
根据“四型”机关创建要求和每个人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任务目标完成情况,结合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质量、工作强度等,对每个人考勤情况、工作态度、工作成效等统筹进行综合评价打分,基础分100分(包括本职工作70分、综合评价30分)。同时,设置奖惩加减分项。
(一)本职工作(70分)
根据个人岗位职责、年度目标、重点工作及领导交办事项的完成情况、完成效果、工作强度,量化分解设置不同评分内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或完成质量低的予以扣分。
(二)综合评价(30分)
评价内容:结合“四型机关建设”重点评价工作态度和实绩,对工作是否积极主动、作风是否优良、态度是否端正、现实表现是否良好等,做出评价打分。
评价规则:
1、对科员评价:科长打分(10分)+主管副职打分(10分)+局主要领导和负责行政业务局领导打分(10分)
2、对科长评价:主管副职打分(20分)+局主要领导和负责行政业务局领导打分(10分)
3、对主管副职评价:局主要领导打分(30分)
(三)奖惩加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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