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统计局作为全区重要的经济管理部门,在数据收集、分析、发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强化党建工作,以党建引领提升统计服务水平、推动统计事业发展,确保统计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
一、坚定政治立场,校准统计发展“方向盘”。党的政治建设是党的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党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统计局是业务部门,但首先是政治机关,开展党建工作的首要任务是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政治。一是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每月必学一篇习近平总书记在《求实》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内容,把《决定》提出的一系列重要改革举措细化为统计领域深化改革的方向、路径、思路、措施,切实把全会精神落实到统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推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统计部门落地生根、结出硕果。二是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强化支部堡垒作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开展有“党味”、有灵魂、有色彩、有温度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突出政治功能、教育功能、管理功能、服务功能,紧紧围绕统计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全体党员务实重行比业绩、苦干实干比担当、争创一流比作为,为推动统计事业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二、全面从严治党,构筑统计监督新常态。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先后出台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等重要纲领性文件,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发挥统计监督职能提出更高要求。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就统计造假应当受到的处分作出明确规定,从而极大强化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刚性和纪律约束,为防惩统计造假问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内蒙古自治区先后制定印发了《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若干举措》等重要文件,并将统计监督纳入党委“1+9”监督体系,统计监督与纪检、巡察、组织、审计等多项监督协同贯通,为全区统计系统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强化统计监测评价、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质量管控体系和数据质量审核把关机制、持续加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力度等作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指明新方向。统计局党组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捍卫统计数据真实性,充分运用执法检查、数据核查等手段,严肃查处干预统计数据、拒不履行报送数据义务、提供不真实统计数据等违纪违法行为,切实把统计监督打造成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中的一把利剑,构建风清气正、实事求是的统计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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