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强调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出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是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国家安全体制机制为运行框架,通过社会治理体系,全面调动全域全员的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的积极性,共建共享社会安全风险治理的共同体,从而全方位地支撑起国家安全体系。很荣幸能在这样一个场合,为大家作一堂专题报告,与同志们共同探讨交流。
一、设定社会安全的风险准则,捍卫国家安全体系的发展方向
社会安全的风险准则,是全社会开展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宗旨,是指在遵循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础上,设定社会安全所有工作必须遵循的硬性规则。
第一,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价值理念,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的建设,其目标在于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增进民生福祉,不断实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以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为让现代化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和创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
第二,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着力构建新发展格局。安全是发展的前提,发展是安全的保障,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的建设应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和安全并重,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服务于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第三,持续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基层是改革发展稳定的第一线、是一切工作的落脚点,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的建设,应服务于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大局,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发挥好中国特色基层治理的显著优势,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乡基层治理格局,构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层社会治理体系。
因此,设定社会安全的风险准则,不仅完善了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的“规则”机制,更是捍卫了国家安全体系的战略发展方向。
二、优化社会安全的风险规避,促进国家安全体系的“本质安全”
社会安全的风险规避,是指充分运用风险管理的方式方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通过制度设计和管理实践,规避高频高损的风险源。第一,规避高发频发易发的风险源和致灾因子。既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法定四类突发事件及其细化分类的风险源,也包括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身心健康紧密相关、生产居住活动环境密切关联的安全隐患和危险因素,因地制宜对发生可能性大、概率高、频次多的社会安全风险做好预防规避工作。第二,规避难承受或难容忍的灾害后果和损失。既包括可能导致群死群伤、重大经济损失,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研判定级的重特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也包括可能造成特别恶劣社会影响、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并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安全风险事件,做好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第三,规避易损害弱势群体的公共事项。既要对特定行业领域、区域范围的显性风险提前做好排查识别、分类分级、评估预测工作,也要对可能遭受损失或面临威胁的高暴露度区域脆弱性人群,风险感知、安全防护和遇险自救能力相对较弱的社会特殊困难群体,或安全问题产生的社会舆论影响大、媒体高度关注的敏感群体,做好脆弱性调查、韧性评估、应急准备等工作。因此,优化社会安全的风险规避,既能完善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的“准入”机制,又能有效规避社会安全的高危风险源,提升国家安全体系的“本质安全”的水准。
三、强化社会安全的风险干预,推动国家安全体系的“关口前移”
社会安全的风险干预,是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通过设置阈值在“临界点”前阻止风险兑现的行为,从而实现安全风险的早期应对和及时处置。第一,干预苗头。在风险兑现和风险事件发生之前,通过消除风险源、降低其频率或可能性、风险监测和预警、防灾备灾和应急准备来干预风险、预防损失,对此应注重风险源头防范管控,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完善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布局,强化风险监测预警预报,提高灾害事故监测感知能力,提高安全风险预警公共服务水平。第二,干预恶化。在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后,通过快速应急响应、科学自救互救、专业处置救援、阻止次生灾害等措施,降低或减少危害和损失、切断连锁反应,阻断蔓延扩大、串联发展的“事故链”或线性关联、耦合发展的“灾害链”。第三,干预再犯。重视事后的危机学习,针对每一次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应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将其融入到常态项目管理和日常风险治理中,不断健全风险整改机制,尽可能减少同类安全事故的发生,或在下一次发生时更加科学应对。因此,强化社会安全的风险干预,不仅完善了社会安全风险防控网的“预控”机制,还将有力推动国家安全体系的“关口前移”,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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