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他特别强调要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医药和基建工程领域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的腐败,清除风险隐患。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指明了新的方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反腐败斗争取得了压倒性胜利。从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报的腐败案件中不难发现,腐败现象在某些岗位、环节及特定时期尤为突出,如交通系统内的“连环腐败”现象,以及个别地区的“窝案”频发等。这些现象警示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精准施策、紧盯“关键”。从国有企业现状看,应精准把握以下“五大关键”。
一是发挥关键作用。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石。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充分发挥领导作用,确保在安排部署、组织领导、教育引导和督促检查等各个环节上做到位。以XX集团为例,历次党内教育活动,尤其是正在深入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均由集团党委牵头负责。这正是履行主体责任、发挥关键作用的有力体现。
二是聚焦关键人物。关键人物主要指那些身处重要岗位、手握重权的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那些曾经业绩辉煌、被誉为“能人”的实权派。从纪检监察机关编写的廉洁教育读本看,“能人腐败”现象屡见不鲜。腐败分子大多是曾经主政一方、深耕一域、红极一时的“关键人物”,或者是开疆拓土、力挽狂澜、政绩显赫的“能人”。越是能力出众的干部,一旦堕落,其危害往往更为严重。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必须紧盯这些关键人物,加大监督、查处与惩治力度,确保权力不被滥用。
三是防控关键事项。在国有企业经营管理及改革发展过程中,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物资采购、资产评估、股权转让、资源调配、资金划拨、选人用人、考核奖励等事项,往往涉及大量资金与资源的调配,容易出现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假公济私、中饱私囊,进而滋生腐败问题。国有企业需要全面梳理这些关键事项中的廉洁风险点,通过建立健全制度、优化流程、强化监督等措施,未雨绸缪、防患未然,有效预防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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