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这既是对前期工作的总结与反思,更是对下一阶段工作的深入谋划与全面部署。
一、深刻认识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大意义
(一)这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核心体现。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我们的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着人民的需求、人民的利益展开。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这些问题可能体现在民生项目的落实过程中被克扣、截留资金,或者在政务服务环节中出现吃拿卡要等行为。这些看似“小”的问题,对于普通群众来说,却是关乎他们生活质量、关乎他们对政府信任的大事。我们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就是要将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一一揪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公平、公正、透明的社会环境,让人民群众从我们的工作中感受到党的关怀和温暖,真正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到每一个细微之处。
(二)这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必然之举。群众的切身利益涵盖了生活的方方面面,从最基本的衣食住行到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就像一颗颗毒瘤,侵蚀着这些领域的健康肌体。比如在教育领域,可能存在违规招生、收取择校费等问题,剥夺了部分学生公平接受教育的机会;在医疗领域,可能出现药品采购环节的回扣问题,导致医疗成本增加,加重了患者的负担。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群众的正常生活。我们进行集中整治,就是要像外科医生一样,精准地切除这些毒瘤,为群众的切身利益保驾护航。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查处,确保每一项政策、每一笔资金都能真正惠及到广大群众,让群众能够在一个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中安居乐业。
(三)这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关键举措。党的执政基础在于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当群众身边出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时,如果我们不能及时有效地进行整治,就会让群众对我们党产生不满和质疑,从而削弱党的执政基础。相反,我们坚定不移地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向群众展示我们党坚决打击腐败、维护群众利益的决心和能力,能够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赞誉。一个能够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党,必然能够得到人民的衷心拥护。我们通过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净化基层政治生态,让党的执政基础在基层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更加稳固。
二、充分肯定前一阶段集中整治工作的积极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责任落实到位。自集中整治工作启动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迅速建立起了高效的组织领导体系。各单位“一把手”亲自挂帅,将集中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责任分工。通过层层压实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这种明确的责任体系确保了集中整治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有人监督,为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宣传工作深入,营造良好氛围。我们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集中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还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让广大群众充分了解集中整治工作的相关情况。这些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浓厚的整治氛围,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来,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
(三)问题排查细致,台账建立规范。各级各部门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一线,通过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对排查出的问题,按照问题的性质、严重程度、涉及领域等进行分类整理,建立起了详细的问题台账。这些台账不仅清晰地记录了问题的具体情况,还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期限,为后续的问题整改和查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依据。
(四)查处违纪违法坚决,震慑效果显著。在集中整治过程中,我们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予以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无论是涉及到基层干部的小贪小腐,还是涉及到重点领域的大案要案,我们都一查到底。通过严肃查处这些违纪违法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形成了强大的震慑力,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不敢再轻易触碰纪律和法律的红线。
(五)制度建设跟进,长效机制初显。在集中整治工作中,各乡镇、各部门注重从制度层面进行探索和创新。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这些规章制度涵盖了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包括规范行政审批流程、加强资金管理、强化干部监督等方面。通过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初步构建起了一套长效机制,为从源头上防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清醒认识集中整治工作中现存的问题与不足
(一)思想认识仍需深化。部分乡镇和部门对集中整治工作的认识还停留在表面,没有深刻领会其对于党和人民事业的深远意义。存在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认为只要自己没有直接涉及腐败行为,就可以对整治工作敷衍了事。这种思想上的麻痹,导致他们在工作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工作进展存在失衡。在全县范围内,不同乡镇和部门之间的工作进展差异较大。有些地区和单位能够迅速行动起来,按照既定的工作方案和时间表高效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然而,也有一些乡镇和部门工作拖沓,对上级的工作部署执行不力,导致整治工作在这些地区进展缓慢,严重影响了全县集中整治工作的整体效果。特别是在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如工程项目建设、扶贫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的不平衡性尤为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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