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指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人民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前哨末端”,是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前沿阵地。要切实发挥身处一线、贴近群众的优势,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在完善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伟大实践中团结群众,保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坚持党的领导,把牢纠纷化解“风向标”。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最鲜明特征和最大优势。司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领导下的社会矛盾治理体系中。把党的建设要求贯穿到人民法庭高质量发展全过程。坚持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组织设置向一线延伸,把支部建在庭上,把党员旗帜树在服务群众第一线。积极同当地党委、村支两委等基层党组织开展联学联建,互通互学、同向发力,为公正高效解纷注入强劲动力。把党的正确主张落实到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各方面。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继续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民法庭要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树立“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主动融入基层矛盾治理,助力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推动治理从定分止争向少诉无讼转变。把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推动基层有序治理的效能。充分发挥党领导全局、协调各方的核心作用,严格落实“总对总”对接机制,推动形成重大、疑难、复杂矛盾联席会商常态化,助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参与、多方协同”大格局。将万人成讼率细化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定期向党委汇报地区纠纷成讼等情况,针对高发、频发案件及时向监管部门预警提示,推动纠纷止于未发、化于萌芽。
立足审判职能,共筑基层治理“同心圆”。人民法庭要挺膺担当,向矛盾纠纷引导和疏导端延伸用力。有效整合解纷资源。打造“N(特邀调解员+行业协会+专业调解组织+特色调解室+人大代表+村/居委会+综治干部)+法院”多元解纷模式,完善委派调解机制,确保解纷数据实时流转和信息共享,并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予以制度化,实现灵活组合高效解纷。优化解纷服务体系。加快两个“一站式”中心同党委政法委设立的综治、矛调中心对接,建立“市-县(区)-乡镇-村”四级矛盾预防治理服务网络,优化纵深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化解纷服务体系,让老百姓在家门口、指尖上、只进一扇门就能获得便捷的解纷服务。巩固深化解纷成果。确保诉调对接线上畅通线下有为,精准用好“以保全促调解”“以保全促履行”等机制,对于婚姻家庭、交通事故等纠纷在引导当事人选择成本低、柔性化的调处方式的同时,打通权益兑现“最后一公里”。坚持由案及治、以案促治,敏于发现案件背后的制度短板和监管漏洞,通过司法建议、调研报告等方式,释放司法溢出效应,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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