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县总工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聚焦“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抓好未诉先办、协商会办、多元联办、接诉即办,变“被动应诉”为“主动服务”,及时把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聚焦预防在前,提升“未诉先办”温度
积极推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一函两书”制度,坚持关口前移加强源头治理,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隐患水平。
(一)就共性问题发出“提示函”。抓住关键时间节点,立足全局观念,共性问题举一反三、超前介入,重点问题横向拓展、防患未然。今年以来,先后就涉及劳动者休息权益、安全生产、高温天气劳动保护等内容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
(二)就个性问题定期会商研判。对于职工反映强烈、媒体关注度高、涉劳动者众多的严重违法案件,县总工会与检察院双方加强研判,联合开展专题调研、专项监督,实施“一函两书”专项行动,合力推动问题整改。
(三)持续进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对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报酬规定、履行集体合同等情况进行监督,运用法治“力度”提升民生“温度”。截至目前,已累计开展劳动法律监督活动20余场次,检查各类用人单位70余家,涉及劳动者1万余人次。
二、聚焦多元协商,提升“依法维权”效果
立足维权基本职责,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一)建立“工会+N”职工维权工作机制。与县法院、人社局、司法局等部门多元联办,一方有诉、多方联动,依托多方资源优势,按照“应援尽援”原则,为有需求的职工提供“零门槛”法律援助服务。截至目前,已累计解决劳动争议案件410余件,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730余万元。
(二)组建专业的法律援助队伍。通过签约律师事务所、组建律师顾问团等方式,建立由工会法律工作者、社会律师、志愿者等组成的法律援助队,采用“订单式”服务,一企一策,上门服务。今年以来,共为30余家企业职工提供了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三)设立工会法律援助服务站。积极推进工会法律援助机构实体化建设,在县、乡、街区等地设立10余家服务站点,为职工提供方便快捷的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协商调解和法律援助等“一站式”维权服务,使工会组织职工、维护职工、服务职工更加全面化、法制化、系统化,助推全县和谐稳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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