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强调安全发展理念,以人民为中心,旨在构建一个科学合理、规范高效、公正公开的消防监督管理体系,从而增强全社会的火灾防控能力并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202x年全区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会,这是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它关系到我们如何进一步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提升消防监督执法效能,确保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下面,我强调几点意见。
第一,要优化顶层设计,重塑监管模式。在消防执法改革的过程中,优化顶层设计需围绕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展开。此方法的核心在于建立一个公平、无偏见的监管环境,避免因人为选择检查对象而可能产生的腐败问题。为此,XX区消防救援支队要从完善制度和规范操作程序入手,根据地区实际情况和以往的监管经验,对抽查范围和事项进行细致调整和优化。例如,XX区消防救援支队要对高风险区域如大型商业中心、老旧居民区等进行特别关注,增加此类区域的抽查频次;而针对低风险区域,如新开发的商业区域和居民区,要适当减少抽查频次,优化监管资源的配置。同时,XX区消防救援支队要根据历史数据,调整抽查事项的重点,如对于历史上违规记录较多的事项加大检查力度,对于常规合规的事项则要适当简化检查程序。在此基础上,XX区消防救援支队要与专业的IT公司合作,开发一个集数据收集、分析和管理于一体的大数据平台。该平台要实现抽查对象的随机生成,确保抽查的公正性和随机性。同时,平台应具备强大的数据处理能力,能够实时记录执法行动的各个环节,如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等。以此提高监管的透明度,为后续的政策制定和资源配置提供科学依据。此外,要利用政府官方网站和多个社会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公众号进行信息(抽查结果和执法统计数据)的定期更新和发布。其中,官网要用于发布更详尽的检查报告和统计数据,适合需要深入了解信息的用户;而社会媒体平台则更适合快速传播和广泛覆盖,要发布检查活动的简要信息、突发事件的即时通知以及安全提示等。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信息发布方式,最大程度地提高公众的参与度和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关注度。
第二,压迫着眼工作合力,完善执法机制。在消防执法改革的背景下,工作合力是指不同政府部门(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公安机关等)之间协调合作,共同推进消防安全和执法工作。如在XX区,住建部门在消防执法机制中起着基础性的作用,负责监管建筑安全标准的执行和建筑项目的消防设施配备。在与住建部门的合作中,XX区消防救援支队要与住建部门建立定期会议制度,以确保两个部门在新建筑项目审批和现有建筑的消防安全检查上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在此过程中,住建部门要负责在建筑规划和设计阶段介入消防安全审查,确保所有建筑项目从设计开始就符合消防安全规范。同时,XX区消防救援支队还要实施联合检查机制,与住建部门重点检查大型建筑和公共场所的消防设施和设备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包括灭火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性;与住建部门共同审核场所的逃生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保持畅通无阻,并符合法定尺寸及标识明显;与住建部门共同检查建筑物内部的消防安全标识是否清晰可见,以及紧急照明和指示系统是否运作正常。以此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指导人员迅速安全疏散。而公安机关在消防执法中主要负责监督管理和处罚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在合作中,XX区消防救援支队要与公安机关建立信息共享平台,使涉及消防安全的各类信息,包括违法行为、事故调查及火灾隐患排查结果能够实时共享。在此过程中,公安机关需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和教育活动,共同增强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在处理较为复杂的消防安全事件时,公安机关还需提供必要的人力和技术支持,确保消防执法行动的顺利进行。通过多层次、多角度合作,XX区消防救援支队能够进一步提升消防法规的执行效率,增强消防执法的威慑力,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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