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按照理论学习中心组纪律建设专题学习安排,由我与大家交流学习党的纪律的心得体会,不当之处请批评指正。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的最终落脚点是守纪,要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守牢防线、不逾底线,切实维护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一、心怀敬畏,做到行有所止。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但在高压态势下,仍有部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对纪律规矩没有敬畏之心。心存敬畏,才能谨言慎行、严以用权、依规办事,才能把外在的制度约束转变为内在的高度自觉。要敬畏党。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之日起,就肩负着民族复兴的光荣使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团结带领人民创造了一系列伟大成就,这样的党值得追随和敬畏。这就要求党员干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才能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才能自觉涵养政治定力,进而转为恪守纪律的自觉。要敬畏人民。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由人民赋予。但在现实中,部分党员干部给权力加上砝码,恃权逞威、鼻孔朝天,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严重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党员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坚持公权为民,把人民满意作为检验工作的第一标准。要敬畏法纪。对于党员干部而言,纪律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不可逾越的底线和带电的“高压线”,只要违反法纪,不管职务多高、权力多大,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尊重是遵守的前提,党员干部只有真正从内心信仰法纪、尊重法纪,才能把其作为行为准则熟知于心,才能逐步形成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二、对标对表,及时校准偏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充分彰显新时代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原则理念,通篇体现严字当头、一严到底,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党员干部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和职责摆进去,时常对照六项纪律“负面清单”检视自身、校准偏差。首先,必须防止惯性思维、应付心态。有部分党员在工作中不按程序办事,依据经验“拍脑袋”决定,形成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关键要把“实”字贯穿始终,力戒“认认真真走过场、轰轰烈烈搞形式、踏踏实实搞材料”的形式主义。党员干部要敢于打破惯性思维,树立极限思维,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反思、善于革新。其次,必须抓早抓小。很多党员干部的腐化堕落都是先从不守小节开始,他们把一顿饭、一瓶酒、一条烟不当回事,廉洁防线在觥筹交错、迎来送往中逐渐失守。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要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经常对照党纪要求查找不足,培养检身正己、自我修复的自觉性和能力。最后,将纪律规矩贯穿“八小时内外”。“八小时之外”往往成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多发时段。党员干部要始终牢记自己的身份,坚持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不因独自做事就降低标准,不因在非工作场合就“放飞自我”,要始终做到原则不破、规矩不坏、纪律不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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