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发展观指导药监诚信建设
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是我们党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思想的重大创新,其核心内涵是发展。作为新组建的国家行政执法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发挥药监部门在服务“两率先、两步走”目标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有效,促进医药事业健康快速发展”的宗旨,就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药监诚信是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保证药监事业向前发展的有效载体,因此,用科学的发展观指导药监诚信建设是时代发展的要求;是正确履行职责、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基础和前提;是推进药监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迫切需要。
一、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药监诚信建设是时代发展的客观需要。
先贤孔子说过“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我国自古以来十分推崇“一诺千金”和“言必信、行必果”。由此可见,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也是一种宝贵的历史资源和精神财富,也为我们今天构筑药监诚信提供了深刻的启迪。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今天,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日趋复杂,每个人都要为他人、与集体交往,根据与他人、与集体达成的协议来安排自己的活动。如果人人都不诚实,不守信,那么,人和人之间的一切交往就无法进行,一切活动就无法开展,整个社会就会陷入无序、混乱之中。党的十六大报告明确指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要以诚实守信为重点。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政府和企事业单位都要把诚实守信作为基本准则。因此,重建信用问题已经引起全国从上层到下层的普遍重视,诚信正在成为现代社会对每个人的客观需求。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科学发展观毫无疑义地包含了诚信内容,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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