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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宗教局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做法

近几年来,我局系统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省、市《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始终把寺观教堂的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杜绝各种消防安全事故为目标,狠抓制度建设和措施落实,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取得了明显成效。近20年来,宗教系统寺观教堂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其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建立健全组织网络
  我局领导十分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通过签订消防安全工作责任状,明确各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职责和责任,并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各单位的年度工作考核和综合治理考评之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成立义务消防队,形成严密的宗教系统消防安全网络。
  领导重视,是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必然条件。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是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先决条件。一个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好坏,起决定作用的是单位自身,因为它是事物的内因,行政主管部门和消防机构的依法监督检查只是事物的外因,从根本上说是决定不了单位内部消防工作的好坏。团体、事业单位是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国家制定的消防法规,如果在每个单位都能得到自觉落实,那么引发火灾的各种因素就能得到有效控制,消防安全才能得到可靠的保障。近几年来,我们从思想观念和法律意识上确立了单位是自身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通过培训,明确了法人代表或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须核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明确法人代表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由于各单位的法人代表及主要负责人从思想上树立了单位是消防安全责任的主体,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了我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年年上台阶。  
  二、建章立制,坚持“四不放过”
  为落实消防安全,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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