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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后我国治理青年失业政策的历史沿革

1.改革开放初期:政府主导下多渠道治理青年失业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开始了划时代意义的社会主义改革。改革开放初期,在经济运行的宏观层面上仍然主要由政府控制,国家只是在一些微观层面上适当放开,表现在就业政策上很大一部分劳动力资源仍然由政府计划调配,政府对国有单位的人事控制仍然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主要由集体乡镇企业吸纳。在这种政府主导的大背景下,通过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发展乡镇企业、以及发展外向型就业等方式,多渠道治理青年失业。
(1)放松计划配置,培育劳动力市场。1979~1984年,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展开,计划经济时期实行的就业制度开始发生改变,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这一时期传统就业制度仍占主导地位,劳动力市场规模及市场化程度很低,劳动力市场的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以及流动机制只是在体制外很小的范围内发挥作用。
由于大批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回城市,等待优先安置就业,加上城镇原来积累的大批待业人员,使得1978年末和1979年初的城镇就业形势十分严峻。1980年8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劳动工作会议提出了解决当时十分急迫的就业问题的“三结合”就业方针(即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同年,中央召开全国劳动就业会议,提出建立劳动服务公司,“担负介绍就业,组织生产、服务,进行职工培训等项任务”,从此开始在部分劳动服务公司中开办了职业介绍所(即以前的劳动介绍所),主要是以安置城市待业青年为目的,向企业输送、介绍合格的劳动力。
1984~1992年,搞活国有企业成为我国经济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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