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镇(区园)大调解工作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巩固大调解工作在全区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地位,把镇级调处中心打造成“舆情汇集、矛盾化解、风险评估、协调管理、应急指挥”的一线实战平台,依据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考核细则和区社会管理创新(综治、长安建设)考评办法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及区委十一届二次会议精神为指引,按照“做精镇级、做专村级、做活组级”的基层大调解工作思路,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为全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筑牢“第一道防线”。
二、考评办法
考评工作由区综治办牵头,区司法局、区调处中心组织实施。考核对象为各镇(区园)人民政府(管委会)。考评以百分制计分,占年度区综治考评总分的20%。区司法局、区调处中心以综治季度督查、上级明查暗访、专项排查化解活动、××大调解平台信息录入及各类报表材料报送情况等为主要依据,年终进行综合测评打分。
三、考评内容
(一)组织领导(20分)
1、镇(区园)党(工)委、政府(管委会)把大调解工作列入社会经济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年度计划,在镇(区园)年度综治、长安建设考核中的权重不少于30%。(4分)
2、党政联席会有研究、部署大调解相关工作的会议记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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