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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物价部2014年工作总结

2014年医院物价收费工作在院领导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完善市卫生系统医疗机构物价管理工作,使我院物价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按照预警及时、调整适度、依法定价、监管有力和服务到位的总体要求,围绕医院经济发展工作的总体目标有条不紊地配合开展各项物件收费工作。2014年年具体工作如下:
  一、及时落实执行社会保障中心的相关物价调整政策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和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武卫生计生办[2014]51号)及《关于严格规范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价行为有关政策的通知》(鄂价工农【20xx】145号)文件,我院于3月对医院所有中草药及饮片的收费项目进行费别调整重新对应,将加成率调整为20%。并严格按照耗材进货单价3%,5%,8%进行加成,对进价改变而未及时调整的耗材重新调价。
  二、进一步完善物价收费考评机制,强化物价收费监督职能
  1、医保物价联合查房工作,并及时进行总结反馈。有效地监督、指导病区规范医疗收费行为。
  每月联合医保办进行医保物价综合查房工作。通过现场抽查核对在院病人病历医嘱和病程记录等与收费清单进行逐一核对,对病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查现改、进行现场指导反馈,有效地指导病区提高收费艺术和及时调整收入结构。
  2、认真执行物价收费审核监督工作,加大对病历的审核和考核力度。
  在原有审核基础上,加大检查审核病历的力度,逐步扩大审核范围,全面开展院查、互查、自查工作,逐月核对病历医嘱、病程记录等与收费明细清单是否帐单相符、帐帐相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科室并敦促整改。贯彻落实武卫计纪〔20xx〕4号文的内容,严格执行《员工手册》中处罚规定,决不隐瞒虚报,逐月进行绩效反馈。通过考评制度的建立落实,进一步规范了全院医疗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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