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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检察院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具体方案

  为加强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及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提升法治思维,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
  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赋予检察机关的新职能。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提升法治思维,充分认识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对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完善诉讼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治市的重点工作来抓,积极为推进法治xx建设、高标准打造“产业新城,品质xx”、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的现代田园城市典范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明确工作范围,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按照法律规定,公益诉讼的范围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四个领域”(具体内容是包括但不限于):
  (一)民事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
  (二)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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