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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201x年农村危房级别鉴定方案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建村【201x】192号文件要求,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是实现中央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总体目标中住房安全有保障的重点工作。为进一步贯彻和响应党中央关于农村危房改造扶贫攻坚的重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对全县201x年农村危房改造申请户进行住房级别鉴定,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xx]69号)规定标准,现场鉴定农户房屋安全性,确定农户房屋等级,全面落实好国家危房改造政策。
  二、时间安排
  自201x年3月份开始,至201x年危房改造工作结束,凡是乡镇上报的危房改造申请户,鉴定组将随时到现场进行房屋级别鉴定。
  三、危房改造对象认定标准和程序
  中央支持的农村危房改造对象应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以下简称四类重点对象)中根据住房危险程度确定。建档立卡贫困户身份识别以扶贫部门认定为准,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身份识别以民政部门认定为准、贫困残疾人家庭身份识别应由残联商扶贫或民政部门联合认定为准。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依据上述部门提供的四类重点对象名单组织开展房屋危险性评定,根据《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建村函[20xx]69号)制定简明易行的评定办法,少数确实难以评定的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请专业机构鉴定。
  四、工作任务
  由各乡镇负责,实行包村干部负责制,对其负责的村内所有四类人住房情况进行排查,将明显为危房和疑似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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