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全县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旅游发展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县旅游产业发展,努力把旅游业培育发展成为全县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龙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依据《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甘发〔2014〕20号)、《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庆发〔2015〕11号),结合我县旅游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抢抓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和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全省大景区建设等重大机遇,围绕转方式、调结构、稳增长、惠民生发展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质增效为主线,着眼打造“红色南梁•魅力华池”文化旅游品牌,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推动旅游资源由多头管理、粗放开发向统筹整合、集约开发转变,推动旅游产品由传统游览向观光度假、休闲体验并重转变,丰富、提升文化内涵,推动旅游服务由低层次、单一化向精细化、差异化转变,实现我县由文化旅游资源大县向文化旅游资源强县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保护第一,合理开发,正确处理旅游资源有效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做到有效保护、持续发展,保证旅游资源的永续利用,实现文化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坚持特色发展。充分发挥华池当地文化旅游资源优势,突出特色、挖掘内涵,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提升文化对旅游的推动力,打造特色鲜明的文化旅游产品。
——坚持互补提升。找准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切入点,深入挖掘旅游资源的文化内涵,着力提升旅游业发展质量。发挥旅游对文化资源的带动作用,实现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相互促进、共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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