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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广场的价值思考

一.城市广场的社会价值 广场以其在城市空间环境中的表现力和感染力,有巨大的凝聚力。每到夜间,人民趋之若膺,休闲、散步其乐陶陶。即使广场粗制滥造人们亦乐此不疲。这说明广场得到社会价值的认同。社会价值构成有物质因素也有精神因素,广场则满足了社会价值中人的精神需要。因此我们可把广场的建设上升到精神文明的高度。可以说,广场是社会价值体系中物质文明达到一定高度后的精神文明的必然反映。只要物质文明在发展,广场就要不断增加!所以说当今中国,广场不是多了而是还不够。最近不断有报章在呼吁给广场热“降温”,我想人民会不答应。当前的“广场”是一种泛广场概念。住区、商业、办公、街心绿岛、绿地等均可美其名曰“广场”,这也充分反映出人民对精神生活的渴求。城市开发商迎合这种社会价值心理,想通过“精神补赏”来产生物质效应是广场泛化的根源。这也善意地“误导”了政府(或许是政府故意被“误导”)。我们大可不必对此较真。给富裕起来的中国人民更多的“精神空间”吧!

  二.城市广场的经济价值 城市广场的建设是一种“消费”,在带动传统社会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促生了一批象水景、亮化等新兴产业。另外城市广场建设所发动起的巨额资金对国民经济的总体循环有重要意义。站在战略高度,是对我国“鼓励消费、拉动内需”的总体经济战略部署的响应。这是其经济价值的一种体现。此外城市广场的建设对城市总体经济还有潜作用。上海市总规曾对园林绿地所带来的产氧、吸收二氧化硫、滞尘、蓄水、调温进行量化,发现每年的绿化效益竞达89.49亿元。有兴趣的同志可将城市广场在旅游、生态、周边商业、交通、能源消费以至城市形象感召、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潜效益算一笔帐,我想数目一定惊人,应足够城市广场的建设营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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