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船舶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xx经济开发区、xx经济开发区,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船舶修造业是我市特色的传统产业,在我市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着重要单位。为进一步培育壮大船舶重点企业,提高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壮大产业集群,提升船舶工业在环三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根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扶持船舶工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政文【xx】267号)精神,就扶持我市船舶重点企业加快发展特制定如下意见:
一、主要发展目标
到xx年末,全市规模以上船舶工业总产值75亿元,年均递增29%;全市年产值超10亿元达到2家以上。
二、船舶重点企业标准与认定办法
(一)船舶重点企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机动性标准
1、强制性标准有:
⑴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修造船舶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⑵取得省经贸委生产能力资质认可;
⑶有土地、岸线、海域使用许可的批文或证书;
2、机动性标准有:
⑴近2年实现税利排列行业前10名(包括该企业在xx海关缴纳的税收)。占总分25%。
⑵xx年完成工业总产值排列行业前10名。 占总分25%。
⑶xx年没有出现职工欠薪上访、没有拖欠相关税费。占总分15%。
⑷生产能力二级一类以上企业,年造船能力达5万吨以上,或修船坞单船3万吨以上。占总分15%。
⑸该企业对xx船舶工业经济发展有较强的支撑和带动作用,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人才科技支撑能力,产品以出口为主,具有区域品牌,竞争力较强,成长性好。占总分10%。
⑹具备良好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xx年提供300人以上就业岗位,近2年捐资社会公益事业30万元以上。占总分10%。
⑺新办未投产的船舶企业按注册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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