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监督室201x年三季度工作总结
党风政风监督室在201x年第三季度继续运用把握好“四种形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实“两个责任”,对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推动党风政风监督工作不断深入。
一、履行工作职责情况
(一)年初,协调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与县直部门、各乡镇党政一把手,县委书记、县长分别与班子成员,县委、县政府领导与分管乡镇和部门,各部门与所属单位和中层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
(二)配合纪委围绕“两个责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责任清单管理制度为切入点,逐一将年度工作责任清单以及责任状落实到县委四大班子及成员和县纪委班子及成员、全县18个乡镇和70个县直部门和纪委(纪检组)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现了责任清单全覆盖。
二、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监督检查成为新常态
认真履行职能,持之以恒狠抓作风建设,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发生,巩固作风建设成果。
(一)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实施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年初以来我室共进行明察暗访108次,排查公车203台,发现8起违规使用公车问题,共处理11人(次)。
(二)狠抓重要节点作风建设。年初以来,党风政风监督室紧盯重要节日和时间节点,在清明节、五一、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分别下发通知。在高考期间,下发了严禁举办“升学宴”通知,并对各乡镇、科局的职工子女升学情况进行统计,严查各种变相举办“升学宴”问题。年初以来,共计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62起,处理81人(次),党纪政纪处分80人(次),组织处理1人(次),问责22人(次)。对党内问责中属于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等“六大纪律”不力问题问责22人(次),对党的建设缺失、中央八项规定落实不力等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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