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201x年工作计划
201x年,案件审理室将在纪委常委会的正确领导和省纪委省监委案件审理室的精心指导下,按照市纪委全会的部署,坚守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职责,加强对下业务指导,着力规范和提升派驻(出)机构和乡镇街案件质量,强化处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实施萍乡“铁案工程”,确保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案件质量整体提高,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切实做到“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
一、重点工作
1.制定相关办案程序规定
(1)结合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工作实际,参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即将出台的《国家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分别制定出台《乡镇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办法(试行)》和《乡镇监察机构执法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监察办公室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等程序,并绘制流程图。
(2)结合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实际,参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和即将出台的《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分别出台《市纪委派驻机构监督执纪工作办法》和《市监委派驻机构监督执法工作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初核、立案、审查调查、审理等程序,并绘制流程图。
2.加强培训交流
针对201x年案件质量评查中县区、乡镇、派驻(出)机构存在的主要问题,到各县区和派驻机构分别开展业务培训和交流,重点讲授办案程序和文书签批规定,收集、甄别、固定证据方法,审理案件事实和证据认定、正确提出处分档次等,整理组织案卷方法。
3.实行部分案件提级审核制度
对县区立案的扶贫领域案件和问责类案件,在县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初审后,报市纪委市监委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对乡镇和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机构的上述案件适时抽查。
4.加大案件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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