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及时发现和处置食品安全问题,全面掌握本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本市的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监督抽检要以发现问题、防控风险为原则,增加对重点企业、重点品种和重点时段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兽药残留、食品添加剂、重金属、生物毒素污染等高风险指标的监控,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坚持点面结合。评价性抽检要做到点面结合、统筹兼顾,全市不少于1000个采样点,要覆盖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主体,覆盖中心城区、乡村、城乡结合部等不同区域,覆盖所有食品大类、品种和细类,覆盖各环节各类型食品企业和经营业态。
(三)坚持检管结合。加强监督抽检与日常监管信息的互通共享、联管联动。要根据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需要,及时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同时根据监督抽检发现的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日常监管。
(四)坚持市区联动。市、区两级紧密协作、合理分工、各有侧重。市局主要承担本市在产获得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食品连锁店等企业的食品抽检任务。区市场监管局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划内食用农产品及小企业、小作坊和餐饮单位的抽检任务,实现统一制定计划、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数据报送、统一结果利用。
二、工作任务
市局负责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制定以及检验机构的招标采购与管理,各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抽检监测工作。202x年全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任务分为:总局部署抽检、市局评价性抽检、市局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各区市场监管局抽检以及支持企业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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