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我市共争取中央、省财政扶贫资金1.76亿元,其中:片区开发7000万元,整村推进4350万元,移民扶贫2912万元,劳动力培训转移298万元,教育扶贫172.94万元,科技培训97万元,互助资金30万元,龙头企业贴息75.9万元,扶贫到户贴息380万元,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1500万元,亚行贷款261.4万元,扶持合作社68万元,中央林场建设80万元,扶持少数民族126万元,绿色扶贫24万元,项目管理费233.01万元。这些扶贫资金主要用于10个贫困县的片区开发、整村推进、移民扶贫、产业化扶贫、劳动力培训转移、教育扶贫、科技培训等扶贫开发工程项目。我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扶贫资金监管的政策规定,全部下达拨付到各相关贫困县,一年来未发生任何截留、挤占、挪用、套取和贪污扶贫资金的问题。
扶贫资金是扶持贫困群众的生存发展资金,是与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救灾救济资金并列的四大涉及民生的重点监管资金,是“高压线”。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扶贫项目效益,是我们扶贫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在年初的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每次的全市扶贫局局长会议上都进行了反复强调。
今年以来,我办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始终把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作为扶贫开发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关键之举来抓,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使用和管理扶贫资金,有效杜绝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发挥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力地推动了全市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步伐。
一是建立扶贫资金专户,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市、县两级都设立了财政扶贫资金专户,实行专户、专帐、专人管理,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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