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实施《劳动法》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调研报告
市劳动保障局:
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我县近年来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1、高度重视,《劳动法》宣传扎实开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劳动法》的宣传,召开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部署,会上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部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扎实开展《劳动法》宣传、检查工作,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有关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实施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劳动法》执法检查。
2、整体情况良好,《劳动法》已深入人心。我县的工业企业,商业流通企业,合资、独资以及个体私营企业的贯彻实施《劳动法》的整体情况良好,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签订、最低工资制度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费的缴纳,执行较好,《劳动法》已深入企业、深入职工,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劳动法》的颁布标志着劳动保障工作全面步入法制化轨道,《劳动法》在我县贯彻实施逐步深入人心,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劳动法》的实施在我县对维护全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保障体制改革,维护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二是《劳动法》的实施在我县逐步建立了与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劳动合同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自《劳动法》实施以来,我县在各类所有制企业中推行劳动合同制度,倡导企业以劳动合同对企业进行用工管理,取得较好成效,有效地降低企业劳动纠纷,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促进了各类企业实行新的用工制度,推动我县经济的发展。劳动者不再区分“身份”“正式工”“临时工”“合同工”等称谓,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都以“劳动者”取代,目前我县国有集体企业及改制企业职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在xx%以上,个体私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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