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以来,县委常委会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纪委全会精神,按照上级纪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关系到事业的兴衰、党委政府的形象和党的执政地位。县委常委会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和县委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工意见”、“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狠抓了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分工。县委常委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分工负责抓好自己主管工作的同时,制定下发了《关于县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意见》,以责任制的形式从职责上对常委会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进行了分工,明确到人。同时,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及时报送了县委、县政府及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报告,并对20个镇、84个县直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20xx年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报告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从而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形成了党政齐抓共管、领导分工负责的局面。二是层层签订责任书。县纪委三次全会后,我和蒋涛同志代表县委、县政府分别与各镇和县直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签订了《ⅩⅩ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镇和县直各单位按照县委的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了层层分解,自上而下签订了责任状,进一步在全县上下建立健全了责任明确、分工具体、严密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县委常委会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范围,成立了考评领导小组。在具体考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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