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述职报告 > 关于贯彻实施《婚姻法》情况的调查 >

关于贯彻实施《婚姻法》情况的调查

  20xx年7月下旬,市妇联会同市人大内司委对我市贯彻实施《婚姻法》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先后深入到高青、桓台、临淄三个区县,通过听取区县政府贯彻实施《婚姻法》情况汇报,召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贯彻实施《婚姻法》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婚姻法》作为我国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法,关系到千家万户婚姻家庭生活的方方面面,关系到每个公民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尤其关系到广大妇女婚姻家庭权益的维护。《婚姻法》颁布施行一年多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贯彻实施,使妇女的婚姻家庭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一)多措并举,宣传力度大。市及各区县都将《婚姻法》作为普法的重要内容,列入了“四五”普法规划,通过出动宣传车、印发宣传材料、张贴宣传标语、开设专栏、广播讲座、送法入户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广泛宣传。各级民政部门作为婚姻登记的职能部门,充分利用婚姻登记处这一特殊阵地,对前来办理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宣传《婚姻法》的有关内容,让他们了解《婚姻法》的精神实质,自觉用法律规范自己的婚姻家庭行为。各级妇联组织开展了《婚姻法》宣传月、知识竞赛等活动。去年《婚姻法》修改颁布后,各级妇联层层举办了学习《婚姻法》知识培训班,我们还专门聘请参加《婚姻法》修改工作的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法律专家授课,取得了良好效果。法院、检察院、公安等部门结合各自职能有针对性地进行了《婚姻法》内容的宣传教育。据不完全统计,《婚姻法》修改施行一年多来,我市各级各部门共发放宣传材料70余万份,张贴宣传标语1000余幅,举办培训班40余期,知识竞赛20余次。
  (二)建章立制,严格婚姻登记制度。婚姻登记制度是国家管理社会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为规范婚姻登记工作,杜绝借婚姻登记搭车收费现象,我市已……



预览阅读已结束,若您需要写相关文章,请扫码联系老师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