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社会组织发展和管理的调研报告
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管理需要相匹配的体制(工作机构)和经费作保障。事物的发展,就需要不断研究探索完善体制中存在的不相适应的问题,尤其是新生事物更是如此。我国的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是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新生事物。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真正步入正轨,是从1998年10月25日国务院第250号令和国务院第251号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开始的。作为新生事物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社会组织管理和发展的健康成长更需要不断完善体制和经费长效保障机制作保证。有了这一基础,新生事物才能得到健康发展。对于湖北省XX县这一个典型的国家级山区贫困县来说显得尤为重要。
一、社会组织发展的现状
1、基本情况
XX县位于鄂、渝、陕交汇处,地处秦岭南麓、巴山北坡,东屏荆襄,西控川陕,南连渝蜀,北枕汉水,是连接华中地区与西南、西北地区的重要通道,素有湖北西大门之称。县境版图3307平方公里,全县辖15个乡镇(8个乡、7个镇),11个县办农林特场,305个村,24个乡办农林特场,10个居民委员会,总人口36万。
为了贯彻实施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完成社团管理工作使命,1990年9月,县民政局设立了社团管理股,配备股长1人,办公室1间,并刻制了社团管理股印章1枚。1996年10月,县直机构改革要求内设机构精简,但根据社团业务的发展和社团工作的重要性,县民政局经请示县编委,局里仍保留社团管理股,设股长1人,工作人员1人,与基政社团股合署办公。20xx年后,随着民间组织管理范围的扩大和省市民政部门的要求,将社团管理股更名为民间组织管理股,设股长1人,工作人员2人。
1991-20xx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业务状况及发展趋势。据现有的档案资料显示:从1991-20xx年XX县社会组织登记业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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