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下旬,我们先后赴华东的几个省调研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工作。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优抚事业单位管理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的现状
福建省作为全国早期的革命老区之一,在民主革命时期、国内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中,为中国人民的解放事业献出生命的八闽儿女就有十余万人。全省现有独立办的光荣院16所,与福利院两院合一的46所,共收养优抚对象孤老1000多人。有荣军康复医院一所,集中收治特、一等革命伤残军人20人。有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127处;其中国家级保护单位4处,省级保护单位 9处,市级保护单位 8处,106处为县级保护单位。近三年投入优抚医院和光荣院的建设资金从中央到地方约1290多万元,如省荣康医院投入40O多万元,新建一幢410O多平方米的荣军病房大楼;平和县搬迁新建光荣院投入16O万元;云霄县新建光荣院投入180万元等等。近三年投入烈士纪念建筑物单位资金约3200多万元,如长汀霍秋白烈士纪念碑扩建投入300多万元,今年清明节前将竣工;闽中烈士陵园投入400多万元,对园内绿化、展馆改造装修等;泉州市投入300多万元,用于新建后烈士陵园内的各项设施配套完善工程。厦门烈士陵园正投入1800万元对展馆进行改建,新装声、光、电设施。经过改造完善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单位的环境、设施、面貌都得到改善,逐渐发展成花园式、公园式,集瞻仰、旅游、休闲、游览为一体的革命烈士陵园。
安徽省是革命老区省份,现有光荣院50所(含两院合办),供养优抚对象2040人;优抚医院2所,床位490张,职工462人,净资产1671万元。县级以上重点烈士陵园152处,其中国家级4处,省级14处,市级20处;县级114处,陈展烈士16584人。烈士塔(碑、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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