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化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管理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仍阻碍着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在目前这种条件下,农民工权益的保护是一项亟待解决而又相当艰巨的任务。因此,从制度上消除不合理的障碍,切实加强对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既是广大农民工的迫切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
一、农民工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辖18个乡镇,366个行政村,农业人口总数为31.2万人,占全县人口总数的83.8%。据有关部门调查,每年全县外出打工农民工大约在2.6万人,随季节性变化,进城农民工数量变化很大。一般情况下,年初外出就业人数在0.8万人左右,从3月份开始,人员呈逐月增加趋势,7月至10月达到2万多人的最高峰,随着天气转冷,11月至12月呈逐月减少趋势。从就业类别看,从事建筑业、餐饮业和社会服务人数约1.7万人,占进城农民工的65.3%。
20xx年,据对2.6万名进城农民工的抽样调查显示,进城农民工呈现“三低”特征:一是平均年龄低,40岁以下的青壮年人数为2.2万人,占87.9%;二是受教育程度偏低,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的1.9万人,占进城农民工的75.3%;三是劳动技能普遍较低,普工和力工2.1万人,占进城农民工的84.6%。
二、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
虽然农民工为城市发展作出很大的贡献,但这个群体的正当权益却屡遭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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