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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州推行“开放式”乡镇党委会经验交流材料

发展党内基层民主 推动党委科学决策

  为探索推进党内基层民主的有效途径,进一步激发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不断提高乡镇党委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以及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20xx年以来,博州逐步推行“开放式”乡镇党委会议制度。目前,“开放式”党委会已成为xx各乡镇党委促发展、促民生、促和谐的“助推器”,一批事关发展、关乎民生、促进和谐的事项得到有效落实,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大大增强。
  一、“开放式”乡镇党委会的主要环节
  为确保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博州明确了“开放式”乡镇党委会议的四个环节:公布会议议题、确定列席人员、召开党委会议、决策落实反馈。
  一是公布会议议题。制度规定,“开放式”党委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遇重要事项可临时召开。会议召开前,根据乡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党委急需解决的重点问题,以及党员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会议议题。原则上,凡涉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目标、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小城镇建设、重大项目实施、出台惠农措施等民生项目,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召开“开放式”党委会作出决策。会议议题和时间提前一周利用手机短信、广播、宣传栏、公示栏等,在乡、村两级进行公布,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二是确定列席人员。为广纳民意,确保会议的覆盖面,列席会议人数不少于党委会参会人数,一般为10—20人。列席人员主要有: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县(市)直有关部门、乡镇机关站所和驻乡镇单位的党员干部,村“两委”班子成员,农村“四老人员”,乡镇常住居民代表。在确定列席人员时,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产生,列席人员名单在会议前2日公布。每次会议召开前,根据会议议题,乡镇党委推荐邀请部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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