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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调研文章:关于撤村并屯的思考

  我们农村长期以来坚持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方向是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方式。以前受自然条件、经济基础等因素所限,从自然分工角度出发,我们更多把握的是“分”,调动农民个体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村经济个体成长。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工业化趋势下,整合资源,提高工业化组织水平、原料供应力、产品消费力等这些要求日益受限于“分”下的小农自然经济规模,农村经济活跃度降低,提高农村经济规模,“统”的声音越来越强,撤村并屯就是一种实现手段,是新农村建设形势之需。我县在20xx年亮兵、石门两镇先行动作后,按照年初的《安图县“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组织暨村民委员会撤并工作实施方案》所确定的原则,各乡镇开始了推进,现有近33个村正在或已着手进行。我们围绕撤村并屯对我县的意义、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做了相关调研,并提出了若干建议。
  撤村并屯,是破也是立,决不是简单的村屯间的“几合一”问题,更深的关注是生产关系领域内变革带来的生产力提高。
  现实上,我县搞撤村并屯,一是利于推进农村产业化进程。撤村并屯,撤销了部分村基层,打了自然经济垄断,意味着农村市场的扩大,从而避免了按照村级基层组织处理问题的地方保护主义和各自为政,使资源分配更趋合理,强化农民与企业利益联结机制,进一步解决了我县近年来引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无法做大做强问题;二是利于降低行政管理成本。农业税费减免、乡财县管等相关政策的实施,乡镇财源减少的同时行政管理成本相对上升,村屯的减少将从客观上实现缩减行政管理面,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促进乡镇政府向“服务型社区”转型;三是利于村集体经济壮大。从国家投资角度来看,百户以上的村庄是不具备投资价值的。我县目前有近50%的村在百户以下,村屯撤并扩大后,利于争取国家资金扶持,利于形成产业规模,利于节约土地和资金(仅仅标准村通公路就可节约近30万/公里),利于村组织壮大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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