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是十八大作出的一项重大部暑,是我们党在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我认真对照党章、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和王东明书记指出的“四风”具体表现查找问题,根据同志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特别是党组织的反馈意见,自己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和对照检查,对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更深层次的剖析,以期达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自我完善、修正缺点、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记“两个务必”,增强党性的目的。现将个人对照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方面的情况
(一)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方面的情况。
党的政治纪律要求党的组织和党员,必须在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观点和路线、方针、政策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党组织和党员对中央或党的上级组织已经做出决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问题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经过一定的组织程序提出,但决不允许自行其是,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采取同中央或上级的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行动。对照这一要求检查自己:
1.在任副巡视员前还是任职后,在平时的工作和日常言论中,我至始至终保持与党中央高度一致。胸怀大局意识,坚决支持并严格执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制定的重大方针、政策,没有公开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相反的言论,更没与中央的决定、决议等相违背的行动。
2.在列席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时,做到了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正确行使民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