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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藻煤矿落实棚改政策公有住房分配的难点调查

  自1958年8月建矿以来,松藻煤矿生活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上世纪90年代全国开始实行住房改革,由于松藻煤矿一些住房年代久远无厨房卫生间不成套、非常陈旧等种种原因,许多公有住房没有纳入到住房私有化改革范畴,所有权仍然属于松藻煤矿,形成了国有企业松藻煤矿不得不保留着社会职能的房管部门的怪象。
  20xx年开始的棚改工作,以旧换新的购房政策惠及了矿区住房条件较差的众多民众,特别是很多公有住房的租赁户,按照棚改政策公有住房的租赁户同样能够享受到棚改优惠购房的政策,绝大部分公有住房住户参加了棚改,这部分居民的住房条件有望得到根本改善。但是,据笔者调查发现,一些产权房和公有住房的住户中还存在一些特殊的情况,纷繁交错非常复杂,使之逐渐成为了当前公有住房分配的主要难点。这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能享受棚改政策而没有参加棚改。
  一是因经济条件不许可而没有参加棚改。这部分人员主要是没有购房资金,虽然棚改政策已经非常优惠,尤其对于低保困难户等还有首付20%房款、分期付款的优惠政策。但是即便是这点资金,当时对于一些生活相当窘迫的人员来说也是很困难的。比如一些全无收入来源、靠低保收入勉强糊口特困家庭,还有一些游手好闲的社会无业人员,为数不多的购房资金他们根本无法攒积,外借资金又因为没有令人放心的收入来源而显得难以为继,没有人愿意借钱给他们购房。另外一个因素是因事、因病致贫等居民家庭,突如其来的变故造成家庭经济相当困难,这类家庭因为家庭内部发生变故或者家庭成员生病等,造成家庭经济陡生变故,一时间债台高筑、捉襟见肘,在棚改政策的规定时间内也拿不出购房款,从而只得放弃棚改购房。
  二是经济条件许可但自己不愿意购买棚改房。这类居民一般属于长期在外居住的人员,包括已在外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虽然棚改房价格相对已经非常便宜,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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