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群众反映某村级公路翻修占用农民耕地未予补偿问题的调查报告
市政府督查室:
我县于1月26日接到市政府督查室关于“群众反映※※乡新田村到※※村乡路翻修占用农民耕地未给予补偿问题”的督办卡(衡政府督办[201x]第3号)。对此高度重视,立即召集县交通局和※※乡相关人员专题研究,派出专人实地调查了解,并进行了协调处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乡※※村到陈田村乡道,于20xx年纳入路网规划,当前翻修改造是经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的项目。
※※系※※村人,村委会与※※父亲见面调查了解,该乡路拓宽改造是在公路用地范围内施工,并未征占※※家耕地。※※刚刚毕业,并在外地工作,对家中地亩情况不了解,将自家埋填乡路边沟产生的用地误认为自家合法耕地,而这部分耕地无法进行依法补偿。
某某县交通局已与※※乡政府、※※村委会共同与※※父亲见面解释,与※※电话解释,※※已了解了真实情况,并认可,对结果也表示满意。
特此报告
201x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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