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乡镇站所管理改革的调研报告
6月22日至25日,县委改革办深入xx、xx等9个乡镇,就基层中心站所管理改革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层站所改革调研基本情况
(一)基层站所基本情况
本次调研的11类站所,根据运行管理情况,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且有包村任务的,如财政所、林管站、水利站、农机站、农业区域站;另一类是相对独立于乡镇管理,不参与乡镇包村工作的,如国土所、市监所、司法所、劳保所、派出所、畜牧兽医站。
1、国土所:全县共设置6个(分别为沁河、郭道、李元、灵空山、王陶、聪子峪国土所);工作人员34名,其中事业人员18名,临时人员16名。办公场所除李元镇外,其余房屋产权为县国土局所有。工作人员食宿由国土所自己解决,不参与乡镇包村工作。
2、市监所(食药站):全县共设置4个(分别为沁河、郭道、李元、王和市监察所);工作人员23名,其中公务员14名、事业人员3名、工勤人员2名、临时人员4名。办公场所均在乡镇政府外部,房屋产权为市监局所有。工作人员食宿由市监所自己解决,不参与乡镇包村工作。
3、司法所:全县共有站所9个(分别为沁河、郭道、李元、王陶、交口、灵空山、法中、韩洪、聪子峪司法所),工作人员16名,其中公务员7名、公益性岗位3名、临时人员6名。办公场所在乡镇政府院内的有沁河、法中、灵空山、王和4个乡镇,其余在乡镇政府外办公,房屋产权为县司法局所有。工作人员食宿除李元所自己解决外,其余全部在乡镇政府食宿,不参与乡镇中心工作。
4、劳动保障所:全县共设置站所8个(分别为沁河、郭道、王和、李元、灵空山、王陶、韩洪、聪子峪劳保所),工作人员56名,其中事业人员18名、公益性岗位37名、临时人员1名。办公场所在乡镇政府院内的有5个(郭道、王和、王陶、韩洪、聪子峪),人员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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