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x年x月x日至x月x日,按照国土资源部要求及省厅文件安排,核查组对xx市、xx市两地共计10家矿山进行了实地核查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情况
本次我组核查的矿山企业共计10家,生产矿种主要为铁矿及铁矿冶炼用石灰岩,年生产规模总计xx余万吨,企业人数共计xx余人,具体包括xx集团xx矿业有限责任公司(xx铁矿)、xx集团矿业公司xx山铁矿、xx矿业有限公司xx山铁矿、xx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xx山铁矿、xx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xx露天铁矿、xx钢铁(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石灰石矿、xx钢铁(集团)矿业xx石灰石矿有限公司xx沟石灰石矿。从企业性质来看,试点单位的经营性质绝大多数为国有矿山企业,民营企业仅有xx矿业有限公司x铁矿1家,企业参与绿色矿山试点建设的批次先后也有不同,因此从各试点建设的投入和结果来看,各试点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拟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总结描述:
(一)试点企业对绿色矿山建设理念清晰、热情较高
核查矿山全部证照齐全,领导层对绿色矿山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能够予以充分的认识和重视,普遍认识到绿色矿山建设对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优化职工生产与生活环境、化解企业与周边居民矛盾、提升所在地区及城市形象的重要作用,组织了本单位及一批具有资质的外部单位的跨部门、跨专业的系列人员参与到绿色矿山试点的建设工作中来。
试点单位普遍具备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思维观念,不仅采取多种手段对尾矿中的有效组分进行回收,对生产中产生的废石、废水也都能加以一定程度的利用。例如xx集团x矿业有限公司已建成“水资源—产品—废水利用”的反馈式循环模式,实现了闭环水循环,污水零排放;xx集团石灰石矿x矿区近20年来实现碎岩全部利用、排土场占用零增加,都走在了行业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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